梅河口市阜康酒精公司2026-2027年硫酸采购项目,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用硫酸按年度预估用量采购,正常生产情况下预估用量约3800吨/年;
2.2 项目实施地点:梅河口市天河街3号,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标段名称: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硫酸采购项目
2.4.1 招标范围: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责任公司正常生产情况下消耗硫酸年度预估用量约3800吨,外观为无色透明液体,无浑浊、悬浮杂质;硫酸浓度≥92.5%,应符合优等品相关标准,优等品标准值:灰分≤0.02、铁≤0.005、铅≤0.005、砷≤0.0001、 汞≤0.0005,质量应满足招标人现场实际使用要求,选择1家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
2.4.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365日历天,工期说明:自合同生效第一次订货通知下发之日起1年,按使用单位需求按批次交货;
2.5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硫酸采购项目
3.1.1 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3.1.2 投标人资质要求:①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须提供证书扫描件);②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执行期开始时间为准 ),至少具有1项硫酸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和签字盖章页);
3.1.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3.1.5 投标人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7 备注:
4. 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0-21 12:00:00时至2026-10-26 12: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注册、购买(如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