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制油公司化工三剂2026年硫回收制硫及加氢催化剂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煤制油化工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硫磺回收装置采用克劳斯工艺,在一二级转化器(113-R-101/102)制硫催化剂作用下,过程气中的H2S和SO2反应生成单质硫和水,从而达到回收硫磺的目的。同时,通过催化剂的催化作用,使过程气中的有机硫COS和CS2部分水解为H2S和CO2,H2S参与克劳斯反应,从而降低出口过程气中的有机硫含量,提高硫转化率。尾气中的非还原态硫在加氢反应器(113-R-201)中经加氢还原反应生成硫化氢,尾气进入尾气加氢部分进一步脱硫后至尾气焚烧炉焚烧,经烟气脱硫塔脱除二氧化硫,使硫磺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由960mg/Nm3降低至100mg/Nm3后,经烟囱排放。
目前,硫磺回收装置催化剂已达到使用寿命,预计2026年或2027年检修期间更换。
2.1.2招标范围
催化剂清单 | |||||
序号 | 位号 | 名称 | 实际装填量 m3 | 折算重量 t | 备注 |
1 | 113-R-101 | 制硫催化剂 | 17 | 附装填图 | |
2 | 113-R-102 | 制硫催化剂 | 17 | 附装填图 | |
3 | 113-R-201 | 尾气加氢催化剂 | 13.7 | 附装填图 | |
项目地点:煤制油化工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交货期:合同有效期为730天,接到送货通知后30天内完成交货。
注:由于招标方结算是按照质量数量进行,但是投标方提供的催化剂只需要满足填装的体积数量要求,因此最终催化剂的结算量以实际填装的催化剂质量数量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同时包含用于2.5万t/a规模及以上硫磺回收装置的制硫催化剂(硫回收催化剂)和尾气加氢催化剂的供货业绩1份,且使用效果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可以是使用报告、回访记录等可以证明合同标的物使用效果良好的有盖章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10-31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11-06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