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城市生态文化创新区玄奘大道南侧
景观水系建设项目生态驳岸种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瓜州县城市生态文化创新区玄奘大道南侧景观水系建设项目生态驳岸种植工程,己由瓜州县发展和改革局瓜发改项发【2017】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就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瓜州县城市生态文化创新区玄奘大道南侧景观水系建设项目生态驳岸种植工程
2.建设单位:瓜州县城市生态文化创新区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3.建设
4.建设规模:本工程草坪、花卉种植面积23242平方米,其中:(1)瓜州大道至广至路水系护坡、生态湖及进出水渠护坡段种植面积10372平方米。(2)广至路至水系护坡进出水渠护坡段种植面积12870平方米。 第一标段:瓜州大道至广至路水系护坡、生态湖及进出水渠护坡段,种植草本植物高羊茅、早熟禾、黑麦草面积为10372平方米,种植比例为5:3:2,其中种植区域内 :(1)水位线处插花种植千屈菜、菖蒲草等水生植物1000米、宽0.3米,面积300平方米,种植比例1:1;(2)草坪中插花点种德国鸢尾、荷兰菊、马莲等600平方米,种植比例为1:1:1。 第二标段:广至路至水系护坡进出水渠护坡段,种植草本植物高羊茅、早熟禾、黑麦草面积为12870平方米,种植比例为5:3:2,其中种植区域内 :(1)水位线处插花种植千屈菜、菖蒲草等水生植物1400米、宽0.3米,面积420平方米,种植比例1:1
;(2)草坪中插花点种德国鸢尾、荷兰菊、马莲等700平方米,种植比例为1:1:1。 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4月15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5月10日 总 工 期:26 日历天 二、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的拟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 三、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四、招标范围:瓜州县城市生态文化创新区玄奘大道南侧景观水系建设项目生态驳岸种植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拟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承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考核合格证,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2.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拟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及个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现场查有效原件,留复印件四份)。 3.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各岗位应专人担任不得兼职,并需提供班子人员在本单位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六、投标人报名须知 1、凡参加瓜州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瓜州分中心网站(http://49.4.13.167/jqggzy/gzx/index3.html)注册。详见“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人于2018年3月16日-2018年3月22日下午18时00分前,按时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单位持以上资料(一式四份,按顺序用抽杆夹成册,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否则不予受理),截止2018年3月22日 18时00分前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