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红古区窑街塌陷区生态治理工程土地平理(第三、四期)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
兰州市红古区窑街塌陷区生态治理工程土地平理(第三、四期)建设项目,已由兰州市红古区发展和改革局(红发改发〔2016〕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州市红古区林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内容
1.1工程名称:兰州市红古区窑街塌陷区生态治理工程土地平理(第三、四期)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1.2建设
1.3工程规模:土地平整面积0.44k㎡(约656.4亩),共分8个区块,沿窑街南郊后大路、荣鑫大道两侧分布。 1.4资金来源:政府专项资金。 1.5工程投资:约966.784765万元(人民币) 1.6计划工期:与该项目施工日期同步 1.7工程质量:合格 1.8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全过程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的施工监理 1.9标段划分:设1个施工监理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及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2015年03月01 日以后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依据)。 2.2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 、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2.3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原件,其它监理人员的资格证原件、同类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年04月13日至2018年04月18日9:00-11:30,14:00-17:00(节假日不除外)。 4.2获取招标文件的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3日10时30分前(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
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7.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用信封密封带至开标现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名称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