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新建30万吨/年烷基化装置,配套建设3万吨/年废酸再生装置。
项目简介
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栗园街道栗园路1号
公示时间:2019-12-06至2019-12-19
受理时间:2019-12-06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油品升级改造配套新建烷基化装置位于炼油部厂区西北部,项目占地12490m2,为厂区内自有用地,不需要新征土地。本项目新建30万吨/年烷基化装置,包括原料预处理部分和烷基化部分;配套建设3万吨/年废酸再生装置,包括焚烧裂解单元、净化单元、干吸单元和转化单元;新建机柜间、变配电所。本项目分析化验室、消防、油品储运、系统管道、公用工程等配套系统依托北京燕山分公司炼油部现有系统完善改造。本项目总投资619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64.7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3.82%。
环评文件全本公示稿:燕山分公司油品升级改造配套新建烷基化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示删减版).pdf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行政相对人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联系人:韩洁
联系电话:13621263763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审批部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100048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传真电话:68413836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公示时间:2019-12-06至2019-12-19
受理时间:2019-12-06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油品升级改造配套新建烷基化装置位于炼油部厂区西北部,项目占地12490m2,为厂区内自有用地,不需要新征土地。本项目新建30万吨/年烷基化装置,包括原料预处理部分和烷基化部分;配套建设3万吨/年废酸再生装置,包括焚烧裂解单元、净化单元、干吸单元和转化单元;新建机柜间、变配电所。本项目分析化验室、消防、油品储运、系统管道、公用工程等配套系统依托北京燕山分公司炼油部现有系统完善改造。本项目总投资619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64.7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3.82%。
环评文件全本公示稿:燕山分公司油品升级改造配套新建烷基化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示删减版).pdf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行政相对人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联系人:韩洁
联系电话:13621263763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审批部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100048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传真电话:68413836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北京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