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垫江监狱二期工程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垫江监狱二期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投[2017]55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和市级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
2.2 项目规模:共3台电梯采购及安装。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60历天(含设备采购及安装)。
2.4 招标范围:共 3 台电梯的采购及安装,包括电梯采购及其配件的设计、生产、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特种设备备案及验收、培训、质保、缺陷处理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中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的电梯的生产企业或取得电梯生产企业销售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企业。
3.2 生产企业投标人除须满足3.1条对生产企业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2.2 投标人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其授权的省级、直辖市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级别:曳引式客梯A级];
3.2.3 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资质[乘客电梯(曳引式驱动乘客电梯)安装和维修(修理)A级及以上资质)];
3.2.4 具有有效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5 具有有效的《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A本项目不接受公证件参与投标;
B提供本次投标电梯样本资料1份(复印无效)。
3.3 电梯经销商(代理商)投标要求:
3.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3.2 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资质[乘客电梯(曳引式驱动乘客电梯)安装和维修(修理)A级及以上资质);
3.3.3 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必须满足3.2中3.2.1-3.2.5对生产企业的资格要求。
注:①经销商必须取得电梯制造商销售授权书;
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为无效投标。
③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④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⑤提供本次投标电梯样本资料1份(复印无效)。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电梯制造商以其办事处或 的名义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