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集中供应服务
二、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 位 |
采购数量 |
服务年限 |
备注 |
1 |
肉类 |
斤 |
按实际需 求量 |
合同签订后 1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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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蛋类 |
斤 |
按实际需 求量 |
合同签订后 1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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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蔬菜类 |
斤 |
按实际需 求量 |
合同签订后 1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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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果类 |
斤 |
按实际需 求量 |
合同签订后 1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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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牛奶及奶制品类 |
斤 |
按实际需 求量 |
合同签订后 1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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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豆制品类 |
斤 |
按实际需 求量 |
合同签订后 1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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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调料干菜类 |
万元 |
按实际需 求量 |
合同签订后 1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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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需求数量根据官兵食物定量标准,结合日常采购情况进行测算,仅供参考,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2. 货源和品牌:禽肉(蛋)、蛋类、蔬菜、水果、牛奶及奶制品、豆制品、调料干菜要有稳定可靠的供应渠道,畜肉、冷冻食品、牛奶、调料要使用质量较好的品牌产品。
3. 投标人必须按照物资名称和货物结算率进行投标报价。
4. 运杂费:投标报价包含全部包装、运输及人工等所有费用。
5. 交货地点:北京市。
6. 本项目各供应区将与排名前 2 名预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第 3 名可作为备用供应商。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且为非外商独资或者控股的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 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 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生产型供应商近 3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 100 万元以上,销售型供应商近 3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 3,000 万元以上;(加权平均净资产近 1 年占 50%、近 2 年占 30%、近 3 年占 20%);
(六)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检疫检验制度、配套的设备器材和 2 名(含)以上持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与保障任务相附的仓储空间和冷藏库 室,或与仓储企业签有租赁协议;具有配送车辆或与配送企业签有配送协议,能够为部队提供优质的配送服务;
(七)投标人须承诺 3 年之内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记录,一经查实有虚假承诺,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并上报采购管理部门列入黑名单;
(八)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证明材料);
(九)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任何行贿受贿行为(包括单位行贿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查询),须提供网络截图证明材料,请注意两个内容分别查询并截图;
(十)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中无处罚记录(须提供网络截图证明材料,开标前一周截图),请注意三项内容分别查询并截图;
(十一)战区机关现使用餐饮服务企业不得参与投标(餐饮服务企业主要指副食品供应单位)。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发售时间:2021 年 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 月 19 日(8:30~11:30 ,14:30~16:30,北京时间)。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