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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肇庆供电局2021年中低压配电网前期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以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招标(二次招标)

   2021-01-29 0
核心提示:广东肇庆 2021年中低压配电网前期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以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招标(二次招标)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项目

广东肇庆 2021年中低压配电网前期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以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招标(二次招标)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00220000007748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肇庆 2021年中低压配电网前期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以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招标已获批准,项目业主(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肇庆 ,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研-勘察设计进行捆绑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 本次招标分为3个标段,具体详见“招标范围及标的物清单”。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适用于广东肇庆 2021年中低压配电网前期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以及勘察设计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2.3.1.开展肇庆 2021年20kV及以下配电网基建前期计划项目(含年中新增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根据业主提供的可研批复资料表中的建设规模,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和规定,完成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格式的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招标限价初稿编制)(规约版,并在企业资产管理系统中录入)、编制竣工图文件、现场服务及其它有关工作,配合完成规划报建工作、营配一体化信息资料测录的相关设计工作,全面开展标准建设等工作。

2.3.2.开展肇庆 招标结果有效期内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如有),并根据业主提供的下达项目的建设规模,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和规定,完成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格式的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招标限价初稿编制)(规约版,并在企业资产管理系统中录入)、编制竣工图文件、现场服务及其它有关工作,配合完成规划报建工作、营配一体化信息资料测录的相关设计工作,全面开展标准建设等工作。

2.3.3.承包方式:中标费率包干,同时对最终结算金额按照 定额〔2018〕12号文扣除相应的配电网工程营配信息系统工程资料测录费用。

2.4项目类别:服务类

2.5计划工期:

1.基建前期计划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时间:按建设单位的进度要求常态化开展可行性研究并提交报告;施工图设计图纸提交时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下达后两个月内;施工图预算提交时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下达后两个月内;提交竣工图时间:工程竣工投产后30天内完成。其他:无

2.紧急立项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时间:按建设单位的进度要求进行提交;施工图设计图纸提交时间:按建设单位的进度要求进行提交;施工图预算提交时间:按建设单位的进度要求进行提交;提交竣工图时间:工程竣工投产后30天内完成。其他:无

3.业扩配套项目:

施工图设计图纸提交时间:按建设单位的进度要求进行提交;施工图预算提交时间:按建设单位的进度要求进行提交;提交竣工图时间:工程竣工投产后30天内完成。其他:无

2.6标段划分: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分为3 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原则上最多只能中3 个标段)。(注:本次招标仅针对第一次招标中招标失败的第2标段进行二次招标。本项目第一次招标中标段1与标段3已中标单位可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文件中标段号请按下表中标段号填写。投标保证金请按要求重新缴纳并提交审核,第一次招标时保证金已缴纳的投标单位请自行申请退还。)

序号

标的名称

标段号

标段名称

预测金额(万元)

标书费(元)

保证金(万元)

2

广东肇庆 2021年中低压配电网前期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以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招标

标段2

鼎湖区 2021年中低压配电网基建前期计划项目、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

405

/

1

2.7招标结果有效期: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截止至2022年2月28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

3.1.1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专用资格: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a.具备有效的咨询资质证书或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公示(专业须为电力专业、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b.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资质);

c.具备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要求同时具备咨询、勘察、设计资质,如无勘察资质须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咨询、设计资质且在联合体职责分工中从事设计工作,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2.3设总(

设总(

3.2.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设计资质且在联合体职责分工中从事设计工作)。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8.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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