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分公司石灰石粉集中采购招标人为左权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山西分公司石灰石粉集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榆社电厂二期建设规模为2×300MW亚临界机组,配置2台1053t/h自然循环锅炉;左权电厂建设规模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本次招标项目标的招标范围为:本次为山西分公司石灰石粉集中采购10000吨(其中榆社电厂暂估量7000吨、左权电厂定量3000吨),榆社电厂具体数量以最终生产现场实际所需数量为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投标人不得因实际采购量的变化而提出索赔,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少具有一项石灰石粉销售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1年2月3日9:00至2021年2月19日17:00,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进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