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公司蒙西一厂、二厂拦焦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焦化公司蒙西一厂、二厂拦焦车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焦化公司蒙西焦化一厂、二厂拦焦车采购公开招标。拦焦机运行在焦炉焦侧的拦焦机轨道上,其作用是开闭焦侧炉门和推焦时用导焦栅将焦炭导入熄焦车内,导焦以及摘门的烟尘通过集尘罩、集尘连接器(皮带小车),被抽吸到地面站进行净化处理。
2.1.2招标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除尘拦焦车 |
2 |
4.3米除尘拦焦车及附属设备(一厂、二厂拦焦车技术参数略有不同,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4.3米除尘拦焦车及附属设备的设计、供货、运输和吊装、安装(含旧设备拆除)、调试、技术指导、售后服务等。具体包括:
2.1.3提供二台4.3米除尘拦焦车,包括旧车拆除,新车整车设计、安装、调试。
2.1.4提供二台拦焦车驱动的皮带小车,包括皮带小车旧车拆除,新车整车设计、安装、调试。
2.1.5提供二套拦焦车附属的推焦集尘罩和连接皮带小车的连接器。
2.1.6提供二套拦焦车附带焦侧炉头烟收集、连接皮带小车装置。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220日历天内。具体供货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内蒙古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110国道东千钢路北,神华蒙西煤化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
付款方式:合同全部设备配件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60%合同款;合同全部设备配件安装完成投入使用三个月试运行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按第十条)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10%质量保证金或存放18个月后付清。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有不少于2份拦焦车(或推焦车或装煤车)的销售业绩。应提供有效合同扫描件(其中至少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货物名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25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30 17:0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