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21年5G室分变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BJYD20210500028),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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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21年5G室分变频设备采购项目。 1.2 项目内容:5G室分变频设备(交钥匙方式)。 1.3 项目规模:近端机135个,远端机6750个,馈电耦合器4500个。预估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1.4项目性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 1.5 交付要求:采购订单生效后25个自然日内完成到货;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开通。 1.6 交货地点:招标人北京地区施工地点或招标人仓库。 1.7 保修期:24个月,自签署终验合格证书第2日起算。 1.8 履约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或框架金额执行到达上限为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1.9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10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696999.99元(含税),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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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投标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提供由工信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核准证上的设备型号需与投标人所投标产品的设备型号一致,如核准证上设备型号为A123456,设备型号为A123456-XX,A123456-XX也符合要求)。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2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2018年、2019年或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证明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部分不能提供审计报表的企业不适用,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①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要求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②如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要求提供为本项目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投标前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报价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备同类项目业绩至少1个。同类项目指:业绩中至少包含变频/移频系统、无线微功率放大器、室内单缆MIMO设备、增强型室分集成系统内容之一。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业绩均需附合同及至少一张对应发票的复印件来证明(如提供框架合同,需提供至少一张对应订单和发票,订单需体现近端机和远端机),业绩时间和金额均以合同为准,不在上述规定时间范围内的业绩不纳入统计范围,且合同必须体现同类项目内容(包含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和盖章页。计算单项合同和框架合同),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合同原件备查。 2.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的出具机构需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报告至少包含技术规范书中标★的项目且满足指标要求)。 (2)近3年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①因投标人责任引起的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的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②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③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④按照《中国移动北京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被处理的,或在处理执行期的;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按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的模板)。 (3)投标厂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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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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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5日18时00分至2021年10月20日19时00分。
联系人:
【龙口海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店外服务合作业务、汽车租赁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本项目招标人为龙口海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龙口海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店外服务合作业务、汽车租赁招标项目 2.3 招标范围及要求 2.3.1标段一:龙口海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店外服务合作业务招标项目,海湾酒店2021年疗休养接待工作即将启动,预计2021年度总接待量为500人次左右。为了保证会议团队接待服务的质量,提升酒店会议团队服务品质。需要对店外服务合作业务进行公开招标(合作总费用以实际产生人数为准)。 餐厅要求:有可以容纳100人同时就餐的场地,菜品丰富种类相对齐全;菜单设计具有胶东本地特点。10人/桌,或可同时容纳200人就餐的自助餐厅。 正餐标准(50—60)元,菜品要求:12菜、2面食、1汤/粥(2凉菜、4荤菜、3海鲜、3青菜、2面食、1汤/粥)。 服务期限 暂定两年,第二年合作协议,在第一年良好合作基础上顺延。 标段二:汽车租赁招标项目,为在店宾客提供优质的车辆租赁服务,提高海湾酒店疗休养接待服务,委托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组织招标。本次招标车型分为16-28座中巴车、35座以上大巴车。 (1)中标人按酒店要求提供车辆、驾驶员,负责接送酒店宾客。 (2)按酒店安排,中标人服务车辆为酒店其他人员接送任务。 (3)服务车型:16-28座中巴车、35座以上大巴车。以上型号需保证自有车辆3台以上。 (4)主要服务地点:山东省内(不含临时性接送任务)。 (5)车辆要求:所有车辆使用年限需在4年以内,所有车辆状况良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业主认可。 (6)驾驶员要求:具有该车型有效驾照、驾龄在五年以上、身体健康、年龄35-55周岁。 (7)各类车型需提供机要应急保障车一台,确保24小时随叫随到。 (8)服务期限说明:合同期限三年期,具体运行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 (9)按照服务距离和车型,投标人报价。预计年采购金额30万元,具体采购商品数量及金额以招标人实际需求计划为准。 2.3.2按照下列项目所需费用报价: 标段一:
具体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 3.1具有同类型项目的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 3.2能够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合法开立的银行账户。 3.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3.5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最近两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违约合同现象;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二: 3.7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资格,营业范围符合项目要求; 3.8具有相应完善的安全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经营管理经验,具有相应的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和运营能力; 3.9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旅客运输资格; 3.10具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要求达标等级三级及以上; 3.11投标人近三年应有不少于三个国有企业类似业绩; 3.12近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记录,驾驶员具备营运资格证、与车型相符的驾驶证且三年内无事故记录; 3.1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1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合同履行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3.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5日起至2021年10月19日止注册账号,账号注册成功后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工:手机 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
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工:手机 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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