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 1号、5号燃机进气粗滤升级项目编号:JG2021-13618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中山市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11月9日 9时30分~2021年11月15日 16时0分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保证金金额(万元):2最高投标限价(万元):投标人资格条件: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应是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进气粗滤制造商的授权书或代理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其应出具制造厂商授权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有效授权文件或代理协议,同一品牌或同一家制造厂商仅允许授权一家经销商或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制造厂商直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不得再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若安装部分需要分包,分包人应是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企业资质证书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应具备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②承装(修、试)电力设备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若投标人已有上述安装资质则无需分包,否则安装部分必须分包给有上述资质的安装企业实施。 (5)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 (或广东省能源集团 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或者经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涉电力领域“黑名单”的单位参与投标,其投标均无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拟投标设备在国内至少有2个在电厂项目(单机300MW及以上燃气发电机组)稳定运行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或业主出具的运行证明或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且业绩证明资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等业绩要求的信息。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未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机组容量、合同范围、合同日期等业绩要求的信息,按无效业绩处理。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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