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东粤华发电公司(黄埔电厂)气代煤发电项目第三批招标(第3包:设备监造及催交服务)项目编号:JG2021-13685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1日 9时30分~2021年11月16日 16时0分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保证金金额(万元):2最高投标限价(万元):投标人资格条件: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中国电力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火力发电设备甲级设备监理单位证书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甲类综合检验机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核准证且在有效期内。 (3)拟派驻本项目的设备监造总监、锅炉专业负责人、机务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投标时提供上述要求专业人员名单表、附人员专业证书、劳务合同等资料。 (4)拟派驻本项目的设备安装前检验负责人应具备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工程师、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资格证书;投标人投标时提供上述要求专业人员名单表、附人员专业证书、劳务合同等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②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④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⑤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⑥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⑦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⑧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⑨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⑩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⑬在最近三年内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⑮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承包商黑名单或灰名单。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三个网站的查询记录截图)。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不存在上述第(6)点情况的声明函。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至少具有完成过2台390MW及以上燃气机组或2台600MW及以上容量火力发电机组主机及辅机的设备监造业绩。(已投运)(单纯工程结算审计或决算审计业绩不符合本项资格要求)。投标人合格业绩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复印(包括合同封皮、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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