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18/17-WL-20)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 邮件安全网关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实施的组织范围是华电集团总部,培训由厂商负责。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8/17-WL-2001 | 邮件安全网关采购项目 | 邮件安全网关采购项目 | 2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邮件安全网关采购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中国华电集团 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证书等。
6.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至今,所投产品至少有2项以上大型企业集团总部相同类型项目成功案例,随成功案例清单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材料。
7.投标人单位注册资金在8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为经当年年检的副本复印件),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需提供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原厂商,所投产品须为国产品牌,产品须提供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特别说明:
所有投标业绩需提供含合同主要信息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1-16 08:28到2021-11-2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1-16 08:28到2021-11-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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