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份国内与本项目相近的全自动制样系统合同业绩,业绩中需包括气动输送、智能存查柜系统、机器人全自动制样系统(包括在线全水检测系统、一般分析样制备)等(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或技术协议、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16日9:00时起至2021年11月22日17:00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