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 总部互联网出口收敛安全管控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1-1-247 )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
中国华能集团 总部互联网出口收敛安全管控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华能集团 总部互联网出口收敛安全管控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技术规格: 互联网出口路由器、互联网出口防火墙、汇聚侧路由器、杀毒与漏洞补丁及升级服务器、全流量监测、堡垒机、安全交换区接入交换机、内网III区防火墙,以及华能集团总部互联网出口所需全部设备(包含已有设备及新采购设备)的设计集成与实施服务。
2.2交货地点:西单华能大厦
2.3交货期:定标后10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三级或以上)或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集成三级或以上);并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资格能力要求:需提供全部所投设备的原厂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合同签订日期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两份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包含网络安全系统集成或服务的供货合同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合同范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22日9:00起至2021年11月30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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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