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高毒危害厂房安全专项改造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核电高毒危害厂房安全专项改造外委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2.3 招标项目概括
2.4 招标范围
2.5建设/项目地点
2.6计划工期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认证)
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投标时需提供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核工业行业专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允许分包(施工分包人必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允许分包(设计分包人具备工程设计核工业行业专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核电高毒危害厂房安全专项改造外委项目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2年04月06日19时59分—2022年04月11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 柴 工:手机 13810007781 (微信同号)
邮 箱:3271601746@qq.com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