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肉牛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勘察已由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发4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梅河口市田源农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地方财政统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梅河口市肉牛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勘察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20190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5135平方米。主要建设3个肉牛养殖区、1个肉牛食品深加工区、1个活畜交易物流基地。其中,肉牛养殖区(中和镇、新合镇、一座营镇)占地面积147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467730平方米;肉牛食品深加工区(A地块、B地块)占地面积412985平方米,建筑面积253836平方米;活畜交易物流基地占地面积133384平方米,建筑面积83569平方米;以及配套设施。
2.3招标内容:梅河口市肉牛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勘察。
2.4项目地点:梅河口市;
2.5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日内完成全部勘察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之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3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须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满足《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8〕27号文件)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补充通知(吉建管〔2020〕13号)中相关规定,否则不予以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11日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肉牛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勘察已由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发4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梅河口市田源农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地方财政统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梅河口市肉牛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勘察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20190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5135平方米。主要建设3个肉牛养殖区、1个肉牛食品深加工区、1个活畜交易物流基地。其中,肉牛养殖区(中和镇、新合镇、一座营镇)占地面积147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467730平方米;肉牛食品深加工区(A地块、B地块)占地面积412985平方米,建筑面积253836平方米;活畜交易物流基地占地面积133384平方米,建筑面积83569平方米;以及配套设施。
2.3招标内容:梅河口市肉牛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勘察。
2.4项目地点:梅河口市;
2.5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日内完成全部勘察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之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3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须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满足《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8〕27号文件)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补充通知(吉建管〔2020〕13号)中相关规定,否则不予以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11日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详情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 柴 工:手机 13810007781 (微信同号)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