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石化国际事业华南有限公司委托,现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2022年专用燃料油(油浆)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所需专用燃料油(油浆)采购公开招标申请人进行单项资格预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具备参与相应物资投标资格。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茂名分公司。现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20524-0623-6287-B1 2.项目内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2022年专用燃料油(油浆)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刘工 13681557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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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工业燃料油 | 50000.00 | 吨 | 包1-专用燃料油(油浆) | |
4.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 ,广东华粤特种蜡科技有限公司储罐,地点:茂名市油城三路140号,中转罐区过磅、接卸、存储、转输费用不大于42.30元/吨(不含税),由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行与广东华粤特种蜡洽谈确定。 5.申请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 其他资格要求:1.资格预审申请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印章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截止日资格预审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分别提供最新查询截图) 3.资格预审申请人未曾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的。(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资格预审申请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资格预审申请人代表身份证明。(提供本人在投标商单位缴纳的自标书售卖期为止的半年内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社保证明) 7.承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1号公告规定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品名为燃料油,按规定缴纳相应消费税。(提供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印章的承诺书) 8.承诺接受招标人《外购专用燃料油(油浆)质量标准》的分析项数和分析方法。(提供投标日前30天内的分析数据,分析数据符合买受人使用要求,分析报告由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和加盖公章)。 9.资格预审申请人缴纳资格预审申请保证金100000.00元至下述账户* 10.对通过前述资格评审1-14条的供应商进行技术评分,按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实行末位淘汰后确定资格预审通过供应商。当资格预审通过供应商少于2家(含)按废标处理。 7.本次资格预审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申请、接受流通商申请。 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0.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11.资格预审文件售卖费用:资格预审文件售卖费用5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12.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05月16日8:00到2022年05月23日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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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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