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龙开口水电站治安反恐防范措施完善-电子防范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龙开口电站(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
2.2 计划工期:2022年7月20日-2022年8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3 招标规模:/
2.4 招标范围: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建设、出入口控制系统建设、电子巡查系统建设、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安全防范管理平台建设和独立安防监控中心建设。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具体质量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龙开口水电站治安反恐防范措施完善-电子防范建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治安反恐电子防范系统建设(改造)或智慧安防系统建设(改造)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包含封面页、合同内容或工程量清单页、签署页等)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2个治安反恐电子防范系统建设(改造)或智慧安防系统建设(改造)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业主出具文件或本单位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
(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6月16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6月22日 17时00分止。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详情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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