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金沙江中游梨园水电站项目梨园、阿海、鲁地拉水电站反恐安防系统达标建设项目已由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云南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梨园发电分公司、云南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阿海发电分公司、云南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梨园、阿海、鲁地拉水电站反恐安防系统达标建设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含200万元)。
8.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证书;
10.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投标人近5年(2017年5月1日至今)须具有1项电子系统工程或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的业绩,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12.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3.投标人需提供视频监控系统和无人机防御系统设备的原厂授权(提供所供产品的原厂授权书)。
14.项目设备需满足信息网络安全要求,安防设备厂商需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NVD)一级证书,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证明。
1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6-16 12:29到2022-06-23 17:00。
金沙江中游梨园水电站项目梨园、阿海、鲁地拉水电站反恐安防系统达标建设项目已由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云南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梨园发电分公司、云南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阿海发电分公司、云南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60/18-SB-0301 | 梨园、阿海、鲁地拉水电站反恐安防系统达标建设项目 | 梨园、阿海、鲁地拉水电站反恐安防系统达标建设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梨园、阿海、鲁地拉水电站反恐安防系统达标建设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含200万元)。
8.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证书;
10.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投标人近5年(2017年5月1日至今)须具有1项电子系统工程或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的业绩,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12.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3.投标人需提供视频监控系统和无人机防御系统设备的原厂授权(提供所供产品的原厂授权书)。
14.项目设备需满足信息网络安全要求,安防设备厂商需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NVD)一级证书,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证明。
1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6-16 12:29到2022-06-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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