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国电象山1#海上风电场(二期)工程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东南海域,场区中心点离岸距离约25km,泥面高程为-9m~-14m,场区近似梯形,南北最长16km,东西最宽5km,规划面积约80km2,装机容量为504MW。
招标范围:国电象山1#海上风电场(二期)工程的勘察设计;海缆路由调查;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建造、运输及安装(含海上升压站CCS认证的全部工作);海上升压站基础建造、运输及安装;海上升压站电气一、二次设备等采购及安装调试;首批单桩风机基础(10套,每套包括但不限于基础钢桩及单桩套笼(含牺牲阳极系统或阴极保护系统)等所有附属构件,满足风机安装施工需要)钢板采购及制作;单桩基础防冲刷扫测;陆上集控中心二期扩建土建施工(含储能设备场地场平)及修复、电气一、二次设备(含储能设备)等采购及安装调试、绿化施工;安全监测工程;通航安全保障工程;安全及职业病相关专题编制评审;渔业资源修复;安全文明标牌采购及安装;智慧化风电场工程(基建期硬件部分);数字化工程(含电子档案、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等);档案整理外包工作;工程质监迎检工作;创优相关工作;系统联调、入网建模及继电保护整定;相关的方案评审、取证等工作。
工期:(1)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及基础建造:2022年12月20日完成海上升压站倒送电;(2)集控中心扩建建安工程,2022年10月15日,集控中心第二条送出线路具备投运条件;(3)首批单桩基础供货计划,2022年11月1日,首批单桩基础(含套笼)完成制作,具备出运条件;(4)总体进度要求,2023年12月25日,风电场实现全容量并网。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海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业绩1份(必须为投标人独立承接或者投标人以联合体牵头方的身份承接),且已并网发电。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并网发电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机电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或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须具有海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同时需提供就职于本单位近24个月的社保证明。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海上风电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同时需提供就职于本单位近24个月的社保证明。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9-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9-15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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