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9/22-QT-014)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米东热电 项目固废清运服务处置已由华电新疆发电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30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4日,1年期,12个月。(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9/22-QT-01401 | 固废清运服务处置 | 1、米东热电公司灰库、渣库、石膏库及淤泥室管理及卸料、装车、卫生清理等工作;2、固废运输(从米东热电公司至灰场,距离约12.5公里),清运总量约90万吨左右(以实际清运量为准);3、厂内炉渣清运(从米东热电公司渣库至煤场,距离小于1公里),清运总量约0.3万吨左右(以实际清运量为准);4、新疆华电米东热电 灰场固废处置的全部工作(包括灰场管理、灰场固废碾压、覆土、洒水、平整、设施维护和灰场道路、平台的清扫、平整等)。 | 5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固废清运服务处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不得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书。
9.投标人需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2项及以上道路运输有效业绩(含质保期内业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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