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36/17-CL-007)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湖北发电 所属发电企业2023年度大宗物资集中采购项目液氨采购已由华电湖北发电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液氨集中采购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36/17-CL-00701 襄阳公司液氨采购 华电湖北发电 所属发电企业襄阳公司2023-2025年度大宗物资(液氨批次)集中采购(预估10000吨 1500 CHDTDZ136/17-CL-00702 西塞山公司液氨采购 华电湖北发电 所属发电企业西塞山公司2023-2025年度大宗物资(液氨批次)集中采购(预估5000吨) 1000 CHDTDZ136/17-CL-00703 湖北华电江陵发电 液氨采购 华电湖北发电 所属发电企业江陵公司2023-2025年度大宗物资(液氨批次)集中采购(预估2000吨 ) 5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襄阳公司液氨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贲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全部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参与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的专业液氨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及证书。 8.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的专业液氨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及证书,以及与生产厂家签订的时间不少于一年的供货协议。 9.投标人商自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不少于两项液氨销售业绩,有效业绩供应量合计不低于500吨,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货物内容、供应量、签字盖章页等,框架供应的可提供发票作为计量依据)。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西塞山公司液氨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贲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全部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参与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的专业液氨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及证书。 8.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的专业液氨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及证书,以及与生产厂家签订的时间不少于一年的供货协议。 9.投标人商自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不少于两项液氨销售业绩,有效业绩供应量合计不低于500吨,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货物内容、供应量、签字盖章页等,框架供应的可提供发票作为计量依据)。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湖北华电江陵发电 液氨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贲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全部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参与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的专业液氨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及证书。 8.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的专业液氨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及证书,以及与生产厂家签订的时间不少于一年的供货协议。 9.投标人商自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不少于两项液氨销售业绩,有效业绩供应量合计不低于500吨,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货物内容、供应量、签字盖章页等,框架供应的可提供发票作为计量依据)。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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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