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三期污水厂、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四期污水处理厂。
2.2.项目规模:三期污水厂:设计处理规模5.5万吨/日;四期污水厂:设计处理规模4万吨/日。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3年-2025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08/18-QT-06501 |
污泥运输处置 |
武清三期水厂和武清四期水厂污泥运输、处置服务采购 |
1000元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资格能力要求: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具有“工业固体废弃物 污泥”或其它能说明具备污泥处理资格的文字说明)。
6.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9年-投标截止日期)不少于3项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主要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2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
8.其他要求:无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12-27 11:00到2023-01-05 18: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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