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解放南路143号
2.2.项目规模:1×140MW+2×330MW+2×66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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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泉发电厂输煤系统委托运行项目 |
1.所有输、卸煤及附属系统(输煤系统皮带机、给煤机、各堆取料机、电子皮带称、动态循环链码校验装置、落煤管、电动振打装置、电动三通挡板、导料槽密封皮子、清扫器、排污泵、缓冲锁气器、犁式卸料器、除木器、带式除铁器、盘式除铁器、滚轴筛、环式碎煤机、皮带自动喷雾抑尘装置、干雾抑尘、消防水系统、煤场洒水系统、煤水处理系统等)设备日常巡查、现场设备的操作、运行监视、巡检和定期工作,且服从招标人运行调度人员的调度指挥等。严格执行运行相关管理规定,规范运行人员值班期间的一切行为,对运行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即负责燃料运输、接卸和输送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2.每天及时清理生产区域、公共区域文明卫生,清理输煤系统堵煤、撒漏煤、地面积煤、环境污染,及时清挖栈桥内排水沟、输煤系统各岗位沉淀池、泵坑内积煤,保证管道畅通,现场无积煤、积水;运行班组所属各房间如集控室、交接班室、班长室、浴室等的日常保洁工作。 3.利用除铁器及人工检查清理等设备及方法,杜绝“三块”入炉;按规定投运除尘、抑尘等设施,保证输卸煤过程中的文明卫生;定期清理皮带除铁器杂物箱,按环保要求处理杂物。 4.严格按照“两票三制”要求,做好相关运行管理工作。工作票办理中做好安全措施,终结后做好设备验收、试验工作。 5.运行工作范围建筑物内采暖、通风、除尘设备,包括空调机、无动力除尘器、通风机等及管道系统的运行与检查、卫生清扫;门窗、照明设备的开闭与切换;给排水、消防设备及管道系统的运行监护,配合消防人员和招标人对消防系统进行定期检查、试验。 6.配合招标人燃料车间运行班组长完成电煤接卸、燃煤存储、输送给锅炉原煤仓等工作,且服从招标人运行调度人员的调度指挥。 7.负责运行、管理含煤废水处理系统。 8.承包范围内沟道、阀门井、排水井及其盖板的维护恢复属于合同范围,由投标人负责。 9.根据现场存煤情况、进煤情况和机组的燃煤要求能正确执行燃料车间燃煤掺配及卸车指令,合理地安排输煤系统的运行方式,以周密的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方法与运行操作完成输煤专业的上煤任务、接卸煤任务。 10.在合同期内,承包区域新增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自动转入投标人承包范围,按上述原则执行,招标人将及时或定期予以补充通知。 11.招标人安排的其它突发性的、临时性的需要投标人配合工作,属于投标人承包范畴,不增加额外费用。 12.输煤系统消防及火灾报警的控制系统、空调、起重设备、空压机、煤场机具由专业维护队伍维护,不在本次维护范围内。但因投标人使用不善、故意损毁等原因造成的翻车机系统、消防及火灾报警、空调、起重设备、空压机、煤场机具损坏,由投标人负责全责处理,损坏的备件亦由投标人负责购买原生产厂家产品进行更换。 13.因搬家、整修等原因造成的仓库物资的迁移由投标人负责无偿配合完成。 14.燃料区域的煤场打堆整理和积煤清运工作属于委托维护工作范围,由投标人负责。 15.承包范围内设备及管道的防冻、防雨、排水、防汛、防高温等工作属于合同范围,由投标人负责。 16.承包范围内室内、外排污管道的维护疏通,由投标人负责。不包括地下管道的开挖及恢复的土建工作。 招标范围不限于此,详见技术规范书。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机容量不低于330MW的火力发电厂输煤系统运行或维护或委托运营的承包业绩不少于1项(含在执行),且合同金额在150万以上。投标人在运营中未发生重大的生产安全质量问题,本项目不得转包。(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价格、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2-09 14:20到2023-02-17 23: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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