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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龙江北兴150MW风电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3-02-2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唐龙江北兴150MW风电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改委以《关于大唐龙江北兴15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黑发改新能源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龙江北兴150MW风电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改委以《关于大唐龙江北兴15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黑发改新能源﹝2022﹞8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7:3,招标人为大唐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鲁河乡境内。
2.2建设规模:150MW。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须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地质详勘和微观选址、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及进场道路施工图设计;服务期从合同约定开始服务之日起至工程项目全部竣工图交付完成为止。
2.4招标范围: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竣工图编制及技术服务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的选型及微观选址复核、地质勘察(含出具地址勘察报告)、根据风电场区域划分测绘地形图(变电站、风机位、道路部分1:500,其他1:2000)、风机基础(含地基处理)、吊装平台、风机变压器(含基础)、集电线路、道路、升压站(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按无人值守标准设计,与一期工程共用一期综合楼及中控室;新建变电站测量、控制、监控信息等信号全部接入一期变电站进行集中监控,对原一期变电站相应综合自动化系统是否满足接入条件进行复核,提出升级改造设计方案,含全部一次、二次系统设计)、备用电源、接地工程等工程设计,送出工程、对侧间隔改造设计(含基础资料收集)及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规划)、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范本编制)、分标段概算、设备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技术规范书)等编制,配合发包人评标、优化设计等相关工作,本工程质量标准全面执行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有关规范、标准,满足《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风力发电项目设计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配合完成工程过程中的各项审查、检查、验收、质量调查工作等,工程设计总结,竣工验收等,配合完成工程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设总及专业人员必须到场)。2.5工程施工全过程派驻一名设计代表驻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内具有独立完成2个及以上49.5MW等级及以上类似风电发电项目主体工程相应的勘察设计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完工或投运证明文件),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内担任过1个及以上49.5MW等级及以上风电发电项目主体工程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完工或投运证明文件、任命书或其它任命证明资料)。
3.3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主管总工程师)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近10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内担任过1个及以上49.5MW等级及以上风力发电项目主体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负责人(主管总工程师)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完工或投运证明文件、任命书或其它任命证明资料)。
3.4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子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方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如未取得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700万元人民币,超过此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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