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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洲坝电站生产区域火灾报警系统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2023-02-27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区域:湖北省,宜昌市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葛洲坝电站生产区域火灾报警系统改造施工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
 
项目所在区域:湖北省,宜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葛洲坝电站生产区域火灾报警系统改造施工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葛洲坝电站生产区域火灾报警系统改造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葛洲坝电站生产区域火灾报警系统改造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条件(需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新版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消防设计允许分包,投标人或其分包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新版消防设施工程通用专业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已通过完/竣工验收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项目(如合同含有其他内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项目部分的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实施业绩(应提供合同和完/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并提供2022年3月1日以来不少于连续6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4)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2020年、2021年财务无连续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消防设计、第三方消防检测允许分包。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2月27日09时00分到2023年3月3日17时00分。


2.1 项目概况

标段001 葛洲坝电站生产区域火灾报警系统改造施工:

本项目改造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的深化设计、图纸绘制、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等,本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工作范围为葛洲坝电站生产区域内建筑,细分为以下区域:

(1)大江电厂区域:主要包括大江电厂主厂房、下游副厂房、左右安装场段、大坝、中央控制楼、右管理楼、左管理楼、大江冲砂闸等建筑物内电气布置区域。

(2)二江电厂区域:主要包括二江电厂主厂房、下游副厂房、安装场段、大坝、水工集控楼、电气维修部管理楼、二江泄水闸建筑物、左导0号机组以及下游尾水平台布置的主变压器等建筑物内电气布置区域。

(3)500kV开关站区域:主要包括1-8#电缆廊道、控制室电缆夹层、水工电缆廊道、GIS站、厂用电设备室、油库及油处理室、管理楼等建筑物内电气布置区域。

(4)三江区域:启闭机室、配电室、变压器室、保安值班楼等区域。

(5)35kV及以上电缆区域:21B至321B电缆,24B至324B电缆,葛茶线电缆,25B、27B至紫阳检查站电缆等区域。

2.2 招标范围

标段001 葛洲坝电站生产区域火灾报警系统改造施工:

(1)承包人应完成大江电厂区域、二江电厂区域、三江区域、500kV开关站区域、35kV及以上电缆区域内合同采购设备的供货、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

(2)承包人应完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二次深化设计、图纸绘制、制造、系统集成、试验、安装、调试和投运、与其它系统通讯调试以及配合完成住建部门消防备案验收等工作。

(3)承包人应提供施工详图、设备图纸资料、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及竣工图,并交由发包方、设计院、监理审核批准,并对发包方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4)承包人应完成旧设备拆除及退库。

(5)合同内连接电缆的供货规定:

① 所有合同设备间的连接电缆以及合同设备至消防联动对象的电缆均由承包人供货,费用包含在合同设备报价中;

② 合同设备与各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电源设备间的电缆由承包人供货,费用包含在合同设备报价中。

(6)改造工程在完工验收前应通过具有消防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并取得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以上标段未提及,但作为本招标范围内的系统设备运行所必须的其他设备,承包人仍有责任提供,费用含在总价中。

招标文件中未说明的,但又与安装、试验、包装、运输、储存和运行维护等有关的技术要求,应按相关标准执行。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工期

本标段总工期为590日历天,计划工期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4年11月30日。

为了尽早实现与高压细水雾系统的联动,在此项目的施工顺序上,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环网搭建、电缆廊道、二江、大江、500kV开关站的顺序施工,优先保证电缆廊道高压细水雾尽快具备联动灭火功能。

2023年4月20日前进场开工;

2023年6月31日前完成现场勘测、测绘和施工图纸;

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葛洲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器及主干网络搭建;

2023年11月31日前完成葛洲坝电站电缆廊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使葛洲坝电站电缆廊道高压细水雾具备联动灭火功能;

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二江电厂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电话、应急广播系统施工;

2024年6月30日前 完成大江电厂区域二江电厂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电话、应急广播系统施工;

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500kV开关站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电话和应急广播系统施工;

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葛洲坝电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电话、应急广播系统的调试,通过宜昌市住建局消防主管部门消防验收、第三方检测。

具体开工日期及安装进度以实际批准的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详见本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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