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的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湛江市,计划建造 1、2 号 机组;海阳核电项目 3、4 号机组 (项目名称)的建设地点位于 山东省海阳市海阳核电 站,计划建造 两台 CAP1000 型压水堆核电机组。
2. 招标范围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厂内、厂外海水取水加药系统设备及山东海阳核电项目二期 工程海水淡化系统污泥脱水设施招标范围见下表, 详细采购技术要求见“合同文本附件 B” 及“《LJG-MS3Y-Z0Y-G001 Rev.0 厂外海水取水加药系统技术规范书》、《LJG-MS3Y-Z0Y- G002 Rev.A 厂内海水取水加药系统技术规范书》及《HYS-MS3U-Z0-102 Rev.0 海水淡化 系统污泥脱水设施技术规范书》”。
序号 |
描述 |
数量 (两台机组) |
安全分级 |
质保要求 |
可用率 分级 |
抗震类 别 |
1 |
厂外海水取水加药系统设备 |
1 套 |
E |
QRA2 |
R-3 |
NS |
2 |
厂内海水取 水加药系统设备 |
1 套 |
E |
QRA2 |
R-3 |
NS |
3 |
污泥脱水设施 |
1 套 |
E |
QNA |
NR |
NS |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近 5 年(2017---2021 年) 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 493 号规 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3.5 近 3 年(2019---2021 年) 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 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集团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 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3.6 近 5 年(2017---2021 年) 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 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 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 业(公司);同一产品的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同一产品的不同代理商之间。具备前述 情况之一的主体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 报名 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9 制造商持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3.12 本项目设置拦标价,拦标价为人民币 3500 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拦标价时,报价判定 无效,按废标处理
3.13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 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03 月 07 日至 2023 年 03 月 12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