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1. 招标条件
本福建公司清能分公司光伏项目现场管理技术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福建公司清能分公司光伏项目现场管理技术服务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福建省(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现有管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相关区域。
2.6 招标范围:采购内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基建现场管理,包括基础施工、线缆铺设、组件设备安装、调试、现场安全管理等全过程提供现场管理技术服务,技术服务人员需求需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项目单位:系指本协议项下,(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管辖的各项目公司。
框架协议:系指由发包人与设计人本着合作双臝的目标所形成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由双方签署的、共同达成的约定。当发生框架协议服务范围中的采购需求时,其实际采购项目由项目单位根据框架协议约定的条件另行签订委托单。本协议为具体服务合同的基础性文件。
由于承包商自身原因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者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且整改不到位的,或者承包商年度考核不合格时,招标方有权立即无条件终止合同。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1)上述服务期规定的6人仅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最低要求,甲方将根据项目开发和建设情况进行合理调配、增减,乙方应在报价中充分考虑成本增加的风险。
2)甲方按照工程进度安排加班,加班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包括在周末、节假日或工作日延长时段加班,乙方应在报价中予以充分考虑并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安排人员响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或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及以上光伏项目的咨询(包括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工图等)、工程监理、工程施工或运维方面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需提供签字盖章页、合同服务范围等信息)。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现场项目负责人应为电气、技经、焊接、安全或土建专业,应具备光伏设备、调试监理、施工监理、第三方咨询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电厂生产、检修、运行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3月16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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