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广东韶关曲江一期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招标采购已由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韶关
2.2.项目规模:150MW
2.3.交货期:合同签订30天内货到现场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8/17-SB-17801 |
光伏区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 |
利用无人机技术,对光伏场站运行状况展示分析、辅助决策、应急处置等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应具有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人机巡检系统业绩不少于3个。每个合同均提供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实质性内容的合同扫描件。
7.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6-08 13:33到2023-06-15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07-03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