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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港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天津港风电项目送出工程(含升压站)勘察设计预招标招标公告

   2023-07-27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1. 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天津市2.2 规 模: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天津市

2.2 规 模: 项目场址位于天津港东疆港区北部防波堤,长度约5公里,类型为抛石斜坡堤,轴线距河口导堤治导线约60米,风机拟建于防波堤轴线南侧,风电基础拟建位置不超过防波堤坡脚线,拟选7台7MW等级以上风电机组进行布置,总容量约50MW(最终容量以项目核准及接入系统批复为准)。本工程新建1座110kV升压站,拟规划面积约4500㎡(最终以规划选址批复意见为准)。升压站以一回110kV线路,将所发电量通过该升压站就近接入系统鄱阳路220kV变电站。路径长度约为11公里(接入系统方案最终以接入系统报告及批复意见为准)。

2.3 标段划分: 天津津港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天津港风电项目送出工程(含升压站)勘察设计预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

2.5 服 务 期: 勘察设计周期:(1)合同签订后3天内,完成项目所属区域新能源规划和电力专项规划编制。(2)合同签订后7天内,确定送出线路路径方案并提交线路初勘测量成果,完成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并配合完成审查及修改。(3)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付送出工程及升压站初步设计。(4)送出工程及升压站初步设计评审后5天内,初步设计文件收口。(5)送出工程及升压站初步设计收口后5天内,完成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厂家确认一次设备及送出线路设备资料后15天内出具相关专业施工图纸,二次设备及通信设备确定后40天内出具相关专业施工图纸。(6)施工图设计工期必须满足发包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7)各阶段的勘察工作必须满足发包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8)竣工图设计工期为本工程最后一台机组投产后45天内完成。(9)设计方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发包方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订后,设计方还应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发包方确认并执行。

2.6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编制项目所属区域新能源规划和电力专项规划;签订送出线路路径协议,并承诺送出线路路径协议纳入东疆港专项规划;编制外送线路工程核准申请报告及规划许可证报建设计方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批复文件;配合取得规划选址意见书及相关批复文件。负责送出工程的可行性论证及报告编制、配合开展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并修改;负责升压站、送出工程和对侧间隔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编制、地形图测量、地质勘察、工程测绘(升压站工程地形实测绘比例尺不小于1:500,对端站工程地形实测绘比例尺不小于1:500,送出工程工程地形实测绘比例尺不小于1:2000,特殊条件、特殊地形根据专业设计需求进行调整)、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设备及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并通过电网公司审查和相关审查设计文件的编制,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及设计技术交底等工作。风电场接入系统工程的全部设计成果必须保证通过电网公司审定。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1.招标标的项目取得招标人上级公司批复同意和电网公司接入系统批复意见(项目由于政策、环境、资源、场址、设备等方面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履行决策程序等情况除外);2.招标标的项目取得集团公司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招标风险告知:※本项目待取得集团公司和相关机构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上述建设条件,或因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2)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及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投标人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3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或变电工程设计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附业绩证明材料,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4)本工程拟任设总: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送出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扫描件(须能证明设总身份)。

(5)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8月03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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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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