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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产业园月城镇英篮公路月城段南段路面改造工程(一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揭阳产业园月城镇英篮公路月城段南段路面改造工程(一期)已由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 交通运输局以揭产业园交[2017]9号批准建设,由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和改革局以揭产业园发改[2017]42号核准招标。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园财政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月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本工程起点位于月城镇月城医院路口与省道S335线相交,起点桩号为K0+000,向南沿灌溉水渠经月城镇卫生院,终于月城中学门口,终点桩号K1+469.92。路线全长1.47公里。该项目现有道路为三级公路,路基宽8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宽7米,混合交通二车道,于2006年改造完成。根据揭阳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月城镇政府的建设计划,该项目分二期实施,本次路面大修为K0+000~K1+469.62段。最高投标限价为3174353.00元(其中安全生产经费为48915.00元),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为:揭阳产业园月城镇英篮公路月城段南段路面改造工程(一期)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任项目经理须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任职资格证书,省外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拟任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3 财务要求:(1)2013-2015 年企业不亏损;(2)申请人在报名前须向招标人提交在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人民币壹佰万元以上(含本数)的企业存款证明原件或等额资信证明原件(需提供银行查询电话,招标人拟向银行征询核实,若发现作假,投标单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 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进行投标)。 -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5月26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2:30 至 4:00(北京时间,下同)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东分中心(地址: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广场揭东区公共服务中心一楼;电话:0663-6195230)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应提交:(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若委托报名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2)拟投入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项目总工职称证及身份证;(3)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材料员及资料员等人员的岗位证书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各人身份证;(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及报名人等人员近六个月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有关证明并提供网络查询路径或查询电话);(5)2013-201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6)招标人出具的收取企业银行存款证明或资信证明的有效凭证;(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注: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 年6月23日上午 9:30,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厅。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 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月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揭阳市建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人:李杨 电 话:0663-3286626 电 话:0663-3550158
附件:附录 1-5
2017 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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