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黄浦区民防办公室本级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3,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黄浦区电车三场民防加固整治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黄浦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黄浦区民防办公室本级,招标编号:SHXM-00-20170522-6470,开标地点: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电车三场民防加固整治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新标准);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电车三场民防加固整治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522-647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2-17-60901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电车三场民防加固整治工程。(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5、交付地址:上海市黄浦区
6、交付日期:20170625
7、采购预算金额:7779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7779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5-22 15:5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5-27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只需上传工商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7)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新标准); (8)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0)上一年度财务报表;(2016年度) (11)由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投标单位近三年(2014年-2017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若是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双方的无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材料除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原件外还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资质证书原件除外)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报名。校验通过后,缴纳标书费,只有报名通过及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予办理。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6-14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6-14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瞿溪路801号515室
2、开标地点:瞿溪路801号51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2)招标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自带电脑和上网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验证报名付费时间:2017-5-23至2017-5-27,每天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接受验证报名,验证报名结束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整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现场验证报名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5室。 现场付费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5室。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验证报名并支付费用,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报名并支付费用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黄浦区民防办公室(本级)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南路100号16楼 | 地址: | 瞿溪路801号505室 |
邮编: | 200023 | 邮编: | 200023 |
联系人: | 王世瑞 | 联系人: | 李海娇 |
电话: | 63310499 | 电话: | 63353221 |
传真: | 63310499 | 传真: | 63353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