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福州市鼓楼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5,截止日期:2017-06-21,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西门经合社综合楼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福建-福州-鼓楼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福州市鼓楼区房地产开发公司,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703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7035 |
| 开标时间:2017-06-21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福州市鼓楼区房地产开发公司 |
| 所属地区: |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7035 1. 招标条件 本西门经合社综合楼(施工)已由福州市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发改 以闽发改备〔2016〕A0102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鼓楼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有,招标人为福州市鼓楼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鼓楼区西二环路以东,鼓西街道湖头支巷地块。 2.2.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870.8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202.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68.76平方米,地上三层,地下一层,檐口高度11.3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西门经合社综合楼施工,包含桩基、基坑支护、建筑、安装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964994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1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8.本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5日9时00分至2017年6月1日17时00分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百宝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V1.0-电子招标文件生成器和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V4.5.2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万玖仟元整(¥99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榕市建安招2017035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4)或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及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鼓楼区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址: 津泰新村19号楼五层 ,邮编: /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7500924 ,传真: / 联系人: 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秀峰路188号福建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内第1幢4A , 邮编: 350002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7892791 ,传真: 0591-88231923 联系人: 滕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海峡银行(轮换时间:2017年5月、8月、11月)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账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1000551399400100030001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招投标监督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点: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督电话:0591-87598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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