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6,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浦东新区金桥智慧社区综合平台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浦东新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上海智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SHXM-00-20170525-9837,开标地点: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智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金桥智慧社区综合平台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具备电子和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和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的具有专业从事液晶触控屏设计生产5年以上的制造商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商,持有液晶触控屏的CCC产品认证证书并承诺整机达到IP65防护等级;且通过IS0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 4、有固定的经营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5、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系统工程(合同原件备查)。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桥智慧社区综合平台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525-983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7-z9979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液晶触控屏系统设备的外观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至交付使用及后续服务(包括二次配合设计、包装、运输和保险、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检验、验收配合、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及备品备件供应、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等售后服务)。根据业主确定的地点进行安装并调试和运行,其中包括用电、网络接入、原有设备拆除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
7、采购预算金额:3000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300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5-25 16:50:3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6-02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 2、电子和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 3、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 4、液晶触控屏的CCC产品认证证书; 5、承诺整机达到IP65防护等级的承诺书; 6、 IS0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7、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系统工程合同; 8、制造商或由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的授权书; 9、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及维修保养机构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6-15 12: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6-15 12: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杨新路88号2号楼底楼大会议室
2、开标地点:杨新路88号2号楼底楼大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带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包件(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智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地址: | 佳林路655号 | 地址: | 杨新路88号2号楼一楼 |
| 邮编: | 201206 | 邮编: | 200122 |
| 联系人: | 顾朝辉 | 联系人: | 黄玲玲 |
| 电话: | 50319810 | 电话: | 13818922321 |
| 传真: | 50319810 | 传真: | 583095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