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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河(塔子沟河汇流口-长哈达河汇流口段)段治理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normal align=right>招标编号:2017.FXJY.SJ.002-1 细河(塔子沟河汇流口-长哈达河汇流口段)段治理工程已由阜新市水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细河(塔子沟河汇流口-长哈达河汇流口段)段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2.1建设地点:细河(塔子沟河汇流口-长哈达河汇流口段)。 2.2工程规模:细河(桩号15+200~19+000)段堤防填筑、护坡及护脚等工程。 2.3项目类型:水利工程。 2.4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二、招标内容:行使施工过程监理全部职能。 三、质量要求:合格。 四、工期要求:开工:2017年6月28日,竣工:2018年12月31日,工期552日历天。 五、投标人资格: 1.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必须已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管理,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监理企业均可参加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拟委派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3.具备有资格的部门或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BBB以上等级信用报告。 六、本工程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七、凡符合上述第五条规定并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5月30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综合专业经理部(409室)进行投标报名。 normal align=left>八、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4)具备有资格的部门或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BBB以上等级信用报告;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备注:以上资料均需投标人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无法提供原件者不予以报名。 九、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同报名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1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9时。提交的地点为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中段西侧,科技大厦北1.5公里处,楼顶有“阜新公共资源”字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恕不接受。 十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公开进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 十三、本工程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招标人:细河(塔子沟河汇流口-长哈达河汇流口段)段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 办公地址:阜新市兴水大厦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418-6526080 招标代理单位: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418-2928843、1306530657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ed] 开 户 行:阜新银行银合支行 账户: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8500001520111002028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