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6,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乌鲁木齐采用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所属行业分类:食品,采购业主: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进行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抽检的论证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抽检
三、采购项目内容:餐饮服务企业监督抽检971批次
四、单一来源采购原因:根据乌鲁木齐市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要求及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目前,我市综合性的检验检测机构共有4家,经调研了解,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资质齐全,是国家级食品检验中心,一直承担餐饮服务的食品监督检验工作,且连年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安排的食品检验工作,可满足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申请实施单一来源采购。
五、承检机构: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2015年通过自治区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及CNAS认证,具备从事相关检测的资质,一直承担着餐饮行业的国家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具有丰富的检测经验,技术力量较强,有良好的分析检测仪器设备和硬件条件,具有承担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的实力和能力。建议单一来源方式抽检。
七、评审专家:
|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
1 |
闫祝炜 |
高级工程师 |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新疆分公司 |
|
2 |
赵 婷 |
高级工程师 |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新疆分公司 |
|
3 |
舒 翔 |
高级工程师 |
新疆新检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
4 |
蒋继勇 |
主任医师 |
新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5 |
冯作山 |
教 授 |
新疆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药学学院 |
|
6 |
惠永海 |
副教授 |
新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
八、公示期限: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马继萍 联系电话:0991-2817910
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