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北部水厂一期工程配水管网新装供水管工程(太营路-广州大道北)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4]315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现对广州市北部水厂一期工程配水管网新装供水管工程(太营路-广州大道北)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广州市北部水厂一期工程配水管网新装供水管工程(太营路-广州大道北)监理项目。 二、 招标单位: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8105990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4235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61300522 三、 建设地点:广州市 四、 本标段的工程概算投资额:约7180万元 五、 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六、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 负责广州市北部水厂一期工程配水管网新装供水管工程(太营路-广州大道北)施工标段的监理工作,总长约15177米,其中DN1200管长约9952米,DN800管长约106米,DN600管长约62米,DN400管长约3887米,DN200管长约1030米,DN150管长约60米,DN100管长约80米。供水管网施工采用明挖施工,管线施工完工后,对现状道路路面进行修复。 3、监理范围: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施工监理及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协助甲方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负责工程计量审查、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进度计划审查、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审核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工作,做好施工、保修阶段监理应做的各项工作。 七、 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从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5月30日23时59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 5月 31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6月6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递交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若申请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九、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需提供社保证明(近6个月),原件当场提交收件人核对。 5、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日期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给水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投标人在报名前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时提交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10、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人诚信评价分(权重20%)取自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监理—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监理-给排水” 诚信综合评价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十、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3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北部水厂工程项目办公室 电话:020-81059901 地址:广州市环市西路5号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网址:http://www.gzwatersupply.com/)、民营经济报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 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五、 根据《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穗水规划【2014】10号)和《广州市水务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穗水规划【2015】14号)等有关规定,针对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水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组织实施的建设项目,市水投集团对不充分履约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企业,按诚信评价标准对其作出评价,且该评价结果由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直接录入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并运用于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 招标人: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5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标段名称: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申请人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的代表签名: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 | 原件 | | | | 2. |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 | 原件 | | | | 3.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 原件 | | | | 4.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原件 | | | | 5.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 | | 6.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 | | 7. | 拟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社保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 | | 8 | 企业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 |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 | | 核对原件 | | | | 监理合同 | | 核对原件 | | | |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 | 核对原件 | | | | 9 |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 原件 | | | | 10 |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 | 原件 | | |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http://www.gzzb.gd.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8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