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石总场2017年机关小区换热站技改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名称)已由石河子市北泉镇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经发[2017]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河子总场,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总场2017年机关小区换热站技改设备采购项目
2.2建设地址:石河子总场
2.3建设规模:
2.4工程投资额: 万元
2.5本次招标范围如下:
机关小区换热站技改设备材料采购、运输、装卸、调试、验收、维护、使用培训、保修等有关内容。
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应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设备材料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投标人应是能提供合格货物和优质服务的设备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2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4.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评标办法:设备、材料采购综合评估法。
6. 投标报名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5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北三路41#小区阳光丽景小区120栋三楼交易大厅)报名处由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报名。
投标人报名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需另附复印件加盖公章三套)报名。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7年6月 日至2017年6月 日19:00 止(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30至19:00(北京时间)在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不接受邮购)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八师石河子政府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河子总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总场 地 址:石河子市北一路298号玛河大厦
邮 编:832000 邮 编: 832000
联 系 人:马迎春、李腾、李鹏 联 系 人:房艳红
电 话:13899525700 电 话:0993-668786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7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