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梅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 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用无人机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00-201704-mz045001-0067
二、采购项目名称: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用无人机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600,000
四、采购数量:2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警用无人机两部;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若不是所投警用无人机制造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警用无人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出具的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者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应明晰); 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在有效期内,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5.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将在上述渠道复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如实报告政府采购评审会。若供应商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复查结果不一致,政府采购评审会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的复查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5月26日 至 2017年06月05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五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6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五楼
十、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6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五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5 月 26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0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0753-2398938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梅州市公-安局 | 联系电话:0753-2169523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
| 联系人:黄梅秀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 |
| 传真:020-87284598 | 邮编:510000 |
| (三)采购人:梅州市公-安局 | 地址:梅州市江南嘉应东路秀兰大桥南端侧 |
| 联系人:吴文进 | 联系电话:0753-2169523 |
| 传真:0753-2169523 | 邮编:514021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