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桂林南山水利枢纽南山一级水电站工程竣工安全鉴定”,招标人(广西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龙胜发电分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业主自筹,现邀请有意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桂林南山水利枢纽南山一级水电站工程竣工安全鉴定
招标编号:NTFD2017008(桂林南山)JD
2.2建设地点:桂林南山水利枢纽南山一级水电站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对桂林南山水利枢纽南山一级水电站工程竣工安全鉴定及其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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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名称 |
工作内容 |
招标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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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一级水电站 |
本工程竣工安全鉴定工作的范围是以大坝和引水发电系统为重点的整个枢纽工程,具体包括拦河坝(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等)、泄水建筑物、引水发电系统等建筑物的土建工程及相应的闸门和启闭机等金属结构、安全监测设施、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电力设备、控制保护和通信系统等机电工程;以及涉及工程安全的库岸稳定、下游消能防护工程等与竣工安全有关的工程项目。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检查工程形象面貌是否符合竣工验收要求。 (2)检查洪水设计标准,工程泄洪设施的泄洪能力,消能设施的可靠性,以及调度运行方案是否符合防洪和度汛安全的要求。 (3)检查工程地质条件、基础处理、滑坡及处理是否存在不利于建筑物的隐患。 (4)检查工程质量,对枢纽布置及水力学、结构稳定、开挖与基础处理、工程填筑、防渗、工程防震等设计、施工有关工程安全、质量等方面的评价,是否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隐患。对关键部位、出现过质量事故的部位以及有必要检查的其他部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包括抽查工程原始资料和施工、设备制造验收签证,必要时要求有关方进行补充检测。 (5)检查金属结构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质量及运行的安全可靠性是否符合要求。 (6)检查工程安全监测设施、检测资料是否完善并符合要求。对大坝监测系统施工期、运行期原型观测资料分析进行评价。 (7)对工程各建筑物、监测系统、金属结构的安全运行情况和事故、故障处理进行评价。 (8)对机电工程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竣工安全鉴定报告。 |
6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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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项目规模概况:桂林市南山水利枢纽工程是以发电为主的枢纽工程,其中南山一级水电站总装机2×30MW,其前池为南山水库,总库容1936万m3。根据国家发改委第23号令《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发电为主、总装机容量五万千瓦及以上的大、中型水电站大坝”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安全〔2015〕146号)第一章第三条的规定,南山水库大坝必须在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进行注册登记,大坝注册登记前需进行竣工安全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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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质量要求:竣工安全鉴定报告符合国家能源局的水电工程安全鉴定规范要求
2.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南山一级水电站工程通过竣工安全鉴定验收时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编制水利水电工程竣工安全鉴定的资格;
3.3近3年内有独立承担过至少3项中型水电站工程竣工安全鉴定的项目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为南山一级水电站项目提供工程设计、勘察、监理等服务工作的单位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现场购买或者邮寄报名资料方式)
4.1现场递交报名材料或者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邮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一套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电子邮箱:2129401160@qq.com ,同时将报名资料快递到: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308室 。
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6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报名。邮件报名方式以邮件送达时间且通过报名审核时间为准。
4.2招标文件发售
4.2.1发售时间:2017年5月31日~6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发售。
4.2.2现场发售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3楼307室、308室
4.2.3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售价300元(不含技术资料或图纸),售后不退。
4.2.4邮购账户信息:(须备注项目编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
账 号: 08788612010030401337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6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可于当日上午8:00~9:00提交。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详见大屏幕上方)
5.3 逾期送达或外包封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本人递交,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递交时)、递交人身份证原件等资格证件核验,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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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广西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龙胜发电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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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广西桂林市龙胜县 |
地 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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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41799 |
邮 编:53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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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李 燊 |
联系人:杨桂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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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73-7517901 |
联系电话:0771-2829969、281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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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0773-7517967 |
传 真:0771-281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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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2129401160@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