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宁武县新堡乡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31,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忻州宁武新大象养殖有限公司新堡养殖基地平整场地及打井工程谈判,所属区域:山西-忻州-宁武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忻州市永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宁武县新堡乡人民政府,招标编号:Y17SNW-0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忻州市永昇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武县新堡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宁武新大象养殖有限公司新堡养殖基地平整场地及打井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报名。
一、项目名称:宁武新大象养殖有限公司新堡养殖基地平整场地及打井工程;
二、项目编号:Y17SNW-04;
三、工程内容
1、范围包括:宁武新大象养殖有限公司新堡养殖基地平整场地及打井工程谈判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工程预算:772847.38元
3、质量要求:合格。
4、建设工期:30日历天
四、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要求报价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本单位在职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规费证;
7、资质证书及建造师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B证);
8、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注: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2日
(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忻州市永昇招标有限公司(忻州市雁门大道万福家园)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13日上午10点30分
(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宁武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武县新堡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文波
联系电话:13903504860
采购代理机构:忻州市永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未婷
电话:18235016992
忻州市永昇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