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31,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东营金湖银河暨新市一中周边区域燃气配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东-东营,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金湖银河(暨新市一中)周边区域燃气配套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东区建招字[2017]032号
本项目已由东发改审核[2016]4号文批准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本项目招标人为东营市黄河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各单位前来参加本项目监理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金湖银河(暨新市一中)周边区域燃气配套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东二路以西,潍坊路以北,园博路以北,北二路以北。
工程规模:管线总长约11941米。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自筹。
标段划分:监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受邀请的监理企业必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监理项目部具有良好监理业绩。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企业所需提供的资料
受邀投标人若有意参加请于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00至17:00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的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总监注册证书、山东省外企业须提供《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证明材料截图的打印页、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投标报名网上打印凭证以及所报项目总监连续交纳6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保险交纳时间自2015年7月1日以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从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上报名成功后,及时关注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请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淮河路银座城市广场13栋B座4楼东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546-8085536
监 督 单 位:东营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0546-82036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