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本竞价项目凉山州双河口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双河口电站更换直流蓄电池项目,已由四川峨眉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凉山州双河口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对蓄电池购置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一、项目概况与竞价范围
1、项目名称:双河口电站更换直流蓄电池项目。
2、项目单位:凉山州双河口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竞价范围: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一组,共104只(带连接线);蓄电池容量:200Ah,蓄电池单体电压:2V,单只蓄电池最大安装尺寸高40cm、宽12cm、长175cm,安装使用场所:水电厂,正常运行时充电方式:浮充运行。
4、竞价确定供货单位数量:1家。
二、竞价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具备一般纳税资格的纳税经营者,能证明运行情况良好;具有与生产或经营本竞价文件中明确的双河口电站更换直流蓄电池项目相适应的企业资质;竞价方在竞价书后附上两家及以上供货同类型蓄电池组的业绩表,且投运时间不少于5年,并由使用单位盖章证明运行情况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量能力。
三、竞价要求
1、本次竞价采用双河口电站更换直流蓄电池项目报总价的方式(含生产成本、现场指导安装调试、提供维护保养说明以及辅助材料费、管理费、利润、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运输保险费及其他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等)。
2、本次竞价,项目单位将提出控制价,控制价为人民币7.5万元。凡高于控制价的报价将因不符合条件而作为作废。
3、竞价申请单位应做好商务等事项的答辩准备。
4、如所有符合资质条件的竞价申请单位报价均未达到项目单位控制价,项目单位有权在开封会结束后1小时内要求同意继续参与竞价的符合资质条件的竞价申请单位进行第二次密封报价。
四、竞价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符合条件自愿报名的竞价申请单位,请于2017年6月7日至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四川峨眉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部(乐山市嘉兴路28号)报名,报名合格后获取竞价文件。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收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生产经营(制造)许可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
3、竞价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6月16 日10 时 00 分
五、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人民币 1500.00元(根据项目估算金额计算不超过2%)。
2、竞价保证金用于保护项目单位免受因竞价申请单位行为而蒙受的损失,竞价保证金为竞价申请的必须要件。
3、竞价申请单位应于 2017 年6月15 日16:00时前将竞价保证金以电汇形式交至凉山州双河口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单位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由竞价申请单位提交申请并退还竞价保证金收据,项目单位向所有竞价申请单位(含中选和未中选单位)转账退还竞价保证金(无息)。
开户银行:农行甘洛县支行
银行账号:653101040013886
4、发生以下情况竞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1) 《中选通知书》生效后,如果已中选的竞价申请单位不能按竞价申请文件承诺的条件履行签约行为。
(2) 经项目单位核实发现竞价申请单位在竞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六、竞价会时间及地点
本次竞价会将于 2017年6 月16日10:00时在四川峨眉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四川省乐山市嘉兴路28号)开展,竞价申请单位可以委派授权代表出席竞价会议(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价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七、评审、定选办法
(一)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合同执行期间,价格固定不变。
(二)定选
经评审认为所有竞价申请单位的竞价文件存在明显不合理、或均不满足响应性要求,或有效竞价申请单位少于二个时,项目单位可以否决所有竞价,依据本文件第一章第三条第四款约定重新竞价。
本项目将依据公正、公平、合理价格的原则确定中选人,以书面形式发出《中选通知书》。
八、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凉山州双河口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四川省乐山市嘉兴路28号
联系人: 左先生 段女士
电 话: 0833-2453776
传 真: 0833-2453776
2017年 6月 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