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象州县寺村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2,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来宾象州县寺村镇热水村安置户新村规划挡土墙工程竞标,所属区域:广西-来宾-象州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象州县寺村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XZZCJT-074-HCLB2017-087,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象州县寺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象州县寺村镇热水村安置户新村规划挡土墙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象州县寺村镇热水村安置户新村规划挡土墙工程
项目编号: XZZCJT-074-HCLB2017-087
竞标内容:象州县寺村镇热水村安置户新村规划挡土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单价包干
要求工期:90天 (日历天)。
二、竞标人资格: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竞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竞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2017年6月7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00分,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开标厅(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进行。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时间: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6日止,每天上午8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要求: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以下资料报名: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正副本复印件、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正副本复印件;2、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B证复印件;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上岗证、安全员培训考核合格C证复印件;4、报名人的介绍信原件;5、象州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报名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复印件(自公告起止日内有效);6、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2017年1月-2017年3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现场网上核查)(注:上述资料均用A4纸复印并加封面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象州县寺村镇热水村安置户新村规划挡土墙工程”的报名谈判资格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竞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原件放于正本中,副本均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进行现场报名,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本250元,不代办邮寄,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象州县寺村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人: 蒙建彪 联系电话: 13324823396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雪英 联系电话:0772-4280780
联系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监督部门: 象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4369936
六、公告媒体:
本次竞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采购单位:象州县寺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