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红岩水库管理站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6,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乌鲁木齐第十二师2016年红岩水库管理站红岩水库头屯河引水干渠一期应急度...,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所属行业分类:水库,招标代理:新疆,采购业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红岩水库管理站,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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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师2016年红岩水库管理站红岩水库头屯河引水干渠一期应急度汛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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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师2016年红岩水库管理站 红岩水库头屯河引水干渠一期应急度汛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第十二师2016年红岩水库管理站红岩水库头屯河引水干渠一期应急度汛项目已由师水发【2016】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红岩水库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头屯河引水干渠桩号0+440--2+245段(头屯河引水干渠渠首为0+000),清淤渠道长1805m,并分别对0+440~1+035段、1+150~1+605段共计1050m渠道修建混凝土盖板。 2.2建设地址:红岩水库头屯河引水干渠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2017年7月1日计划开工,2017年7月31日计划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外地进疆企业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等相关证件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册》中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五年有两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外省企业须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册》。 3.3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投标单位注册单位信息,网上报名并缴费下载文件。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 4.2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兵团集中采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入库审核流程的通知》、《关于开展兵团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的通知》、《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4.3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 4.4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踏勘。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截止时间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红岩水库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涛 电话:0991-8869393 13899984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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