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兴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6,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赣州兴国县和睦公园景观工程设计,所属区域:江西-赣州-兴国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设计,招标代理: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兴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兴国县和睦公园景观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赣建兴设招字【2017】第 007号1、兴国县和睦公园景观工程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2、设计招标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3、工程概况:兴国县和睦公园位于兴国县中心城区—和睦片区,四边由城市道路围合,北至平阳街,南至模范大道,西至和睦大道,东至维四路,项目东边配有公-安局技术培训项目,占地约34亩。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00亩。基地现状环境为丘林山坡;
4、设计招标范围:公园用地总面积约100亩,主要内容为园林景观、游步道、滨水湿地、园林小品、停车场及配套设施等。本次设计内容为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5、建设地点:兴国县城区—北至平阳街,南至模范大道,西至和睦大道,东至维四路;
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财政审核预算价的2.4% ;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到位情况:已到位;
8、设计期限:30日历天;①优化方案设计:5天;②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审定及相关资料提交后5天内完成;③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审定后20天完成;
9、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专业类别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含)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10、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设计资质证书;③项目负责人(主持设计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本人身份证;④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⑤外埠来赣投标人能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管理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查到企业及拟派人员信息;⑥联合体协议书(如有);⑦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资料。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1)本次招标不设落标补偿。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代理服务由中标单位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支付。
(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 3日 15:0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本级)、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76635498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13970811831
监督机构:兴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7-7798621
兴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 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