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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永州智能装备产业园厂房及公租房续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7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6,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永州永州智能装备产业园厂房及公租房续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永州,所属行业分类:厂房,公告类型:招标公告。本永州智能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6,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永州永州智能装备产业园厂房及公租房续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永州,所属行业分类:厂房,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永州智能装备产业园厂房及公租房续建工程已由冷水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冷发改许准字[2017]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自筹。招标人为冷水滩区高科技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国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州智能装备产业园厂房及公租房续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高科技工业园内 2.3 规 模:总投资约387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2000㎡;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国务院令第80)号文件规定、在缺陷责任期内承担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保修期)为24个月 2.7 招标范围:公租房共3栋(14#、16#、19#)和厂房共6栋(3#、4#、5#、7#、8#、9#)续建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6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为准),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另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6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2016年12月1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的期限内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且须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无法查询或者显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及永住建发【2015】9号文件中信誉评分和加分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75万元整; 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至招标文件指定的专管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前从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zcity.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湖南国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箱(Email:191930455@qq.com),过期不予受理;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7月 3日 9时30 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同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签订合同 自发包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日之内中标方须与发包方正式签订施工合同;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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