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辽宁省人民医院的委托,就采购单位所需求的工程、货物及服务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注册,有经营本项目采购所需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采购单位:辽宁省人民医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名称: 详见“项目概况” 四、项目编号:LNSRMYY20170526号 五、项目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六、项目概况: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 本项目不允许不同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品牌的产品参与询价;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 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6. 提供与采购方同级别医疗机构的销售发票或购销合同,如未销售过或新产品需递交书面说明(格式内容自拟)。 八、询价采购文件的领取 1.询价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6月6日-2017年6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2.询价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二街125号。 3.询价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每包),只接受现场领取。询价文件售出不退。 4.保证金: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当在报名时向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门交纳保证金(根据项目预算的1.5%收取保证金,在评审结果公示七日后返还)。 九、资质预审核 领取询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二街125号进行资质预审核。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生产企业授予经营企业的关于本次询价的授权书(原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6.进口产品需提供国外生产企业对国内一级代理商或总代理商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国内一级代理商或总代理商公章); 7.所代理国产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注册证登记表复印件(含附表)。 注:以上要求递交的资料必须使用A4纸复印或打印并加盖供应商企业公章(公章复印无效),没有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谢绝领取文件,如技术参数中提出相关资质要求必须满足,如无法出具相关材料需递交说明文件。 以上递交资料内容将与询价文件递交内容一致,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评审之前现场递交。超出评审时间递交的文件一律谢绝。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递交文件地点:辽宁省人民医院会议室。 项目采购单位:辽宁省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二街125号 联系电话:024-67765966、67765877 联系人:代一婷、吴晓龙 电子邮箱:[email proteed]
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6日 |




